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原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地块(E1 及 D1(局部)地块)修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原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地块(E1 及 D1(局部)地块)修复项目
业主单位:武汉和纵盛地产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21年1月6日-2021年2月3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崔泽熙
联系电话:027-86526660
附件:《原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地块(E1 及 D1(局部)地块)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